廠對外承攬業務管理暫行規定 ①屬廠部或車間(科室)組織承攬的業務,除按廠部《安全生產獎懲規定》、《目標管理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外,還將對事故責任人處以經濟損失%的罰款。
②屬合伙或個人承攬的業務,除按廠部有關制度進行考核外,還將對事故責任人處以經濟損失%的罰款。
()未經廠部批準,私自承攬的安裝(施工)工程,在實施安裝(施工)的過程中,如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區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①屬車間(科室)承攬的業務,除扣除車間(科室)主要負責人工程安裝(施工)期間的工資、度考核定為不合格外,還要承擔發生責任事故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②屬合伙、個人承攬的業務,除扣除參加人員工程安裝(施工)期間的工資、組織者度考核定為不合格外,還要承擔發生責任事故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無論以何種形式對外承攬業務,如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因失職瀆職、玩忽職守,造成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的,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工器具及設備、材料的管理
對外承攬業務所需的工具、儀表等設備,由廠部統一調配。在滿足全廠正常生產工作所需的前提下,盡量滿足承攬業務安裝(施工)所需。凡用于對外業務安裝(施工)的工具、儀表等設備,應辦理相關手續,并建立明細表,報廠生產技術科備案。安裝(施工)人員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完工后須如數完好地歸還廠部,歸還時須經廠生技科有關人員驗收簽字,如有遺失或損壞應照價賠償。在安裝(施工)過程中,需添置新的工具設備,須經廠部批準,所添置的工具設備屬國有資產,費用由廠部承擔。不管以何種形式對外承攬業務,所用廠部的車輛,必須按標準交費。嚴禁領用廠部材料用于對外承攬工程,否則給予有關領導或相關人員行政處理,并按倍材料價格罰款。確實急用的,經廠生技科、財務科審核同意,報分管廠領導批準后,可按材料出庫價加%管理費讓售。
、合同履約管理
不管以何種形式對外承攬業務,如需借用兄弟單位資質證的,其相關費用由承攬業務的單位或個人負擔;同時,必須嚴格履行與業主方所簽訂的承包合同,以維護圍的信譽和形象。如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與業主方發生糾紛,由承攬者自行解決,如造成經濟損失,由承攬業務方自行負擔。
四、本暫行規定由廠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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