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黨建工作制度與規定大全 、能否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做到廉潔自律,模范遵紀守法,嚴格按照制度辦事,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能否堅持原則,敢于同各種錯誤傾向和違紀違法行為作斗爭。
(二)黨內監督的主要形式:
、黨組織的監督,即黨的上下級組織之間互相監督和黨組織對黨員的監督。
、黨員之間的互相監督,即黨員之間、黨員領導干部之間、黨員與黨員領導干部之間的監督。
、紀律委員所實行的監督。
(三)黨組織實施監督的主要方法:
、定期檢查黨員參加黨組織生活的情況,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能否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能否如實匯報自己的思想、學習、工作、作風等情況,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督促定期開展好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
、建立健全下級黨組織向上級黨組織工作報告制度和談話誡勉制度。機關黨支部應及時了解和掌握機關黨員以及領導干部的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道德品質和廉政建設情況,機關黨組織要將了解和掌握的情況如實向上級黨組織反映,遇有重大情況應及時報告。對于群眾意見較大、有發生違紀苗頭的黨員干部,支部主要負責同志應會同其分管領導對其進行批評幫助,提出告誡。
、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查處違法違紀案件。黨組織接到對黨員干部的檢舉和控告,有權進行初核,并報告上級紀檢部門。按照黨內有關規定,切實保障黨員行使監督的民主權利,嚴肅處理阻礙黨員正常行使監督權利和打擊報復的行為。
(四)監督保障:
黨組織應按照本制度規定切實履行監督職責,發揮監督作用。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應當正確履行職責,自覺接受監督。對違反本制度的,視情節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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