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公司聘用人員管理辦法(試行) ⑥博士研究生學歷應屆畢業生月工資為元;
⑦對具有特殊技能或專業人才的,可參照上述同類人員的工資標準,以不高于%的幅度適當提高。
()對初聘期限內被辭退者,僅支付實際工作或勞動期間的工資,不另支付其他費用。
、續聘期間工資報酬與福利待遇。
()聘用的社會通用工種人員的工資,用人單位可參照本地區當勞動力某場相關專業崗位(工種)工資指導價位標準,按照本企業生產經營效益狀況,結合被聘用人員的崗位和業績考核結果,分高、中、低三檔價位執行。
()聘用的生產專業技術及各類管理人員的工資,用人單位可根據本企業生產經營效益狀況,結合被聘用人員的崗位和業績考核結果,按照以崗位工資為主的工資結構,自行決定工資水平及分配方式。
()對聘用的其他領域專業技術人員可實行按崗位定酬、按任務(項目)定酬、按業績(科技成果)定酬的多種分配辦法。對貢獻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實行重獎,其獎勵可在企業技術開發費中據實列支。獎勵辦法有:
①項目成果獎勵;
②技術創新和新產品商品化的新增凈利潤提成;
③技術轉讓以及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咨詢所得凈收入提成;
④關鍵技術折價入股和股份獎勵、股份(股票)期權分配。
()對聘用的營銷人員,其收入一是可依據完成的銷售收入量確定,二是可與銷售經營的實際回款額掛鉤。對推銷新產品和庫存以上積漾品或回收逾期以上貨款效果顯著的人員應給予獎勵,其獎勵可在銷售費用中據實列支。
、聘用人員屬特殊專業人才或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才,聘用期間,可享受本單位住房政策;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為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做出重大貢獻的,可享受獎勵住房的政策(國家或自治區房改政策已明確執行商品住房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其他聘用人員在履行短期勞動合同期間享受住房公積金待遇,但不享受本單位福利分房或福利購房待遇。
、各用人單位必須為聘用人員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聘用人員在用人單位可按自治區有關規定享受探親假;連續工作滿后,可享受帶薪休假待遇。
、轉為全員勞動合同制的聘用人員,在享受各種待遇上與本單位原職工同等對待。
、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解除勞動合同,其生活補助或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法》及國家、自治區政府等有關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不實行企業內部退養制度,不執行電力公司職工自謀職業的有關規定。
、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時,其工資與相關福利待遇隨之取消。
十三、其他
、本辦法對聘用人員未明確的事宜,均參照電力公司現行有關管理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