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巡邏制度
更新:2023-09-21 14:14:27 高考升學網
學校安全巡邏制度為了貫徹中央綜治委、教育部、公安部關于《深入開展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的意見》,加強小學保安隊伍的管理,提升小學保安隊伍配合公安機關加強校園治安防控能力,值守校園門衛由專業保安人員負責,確保校園安全文明。
一、小學保安隊員按規定著裝,佩戴標志及巡邏值勤裝備上崗巡邏。
二、根據治安情況,采取靈活機動的方式,適時調整巡邏路線、時間,巡邏中要注意提高警惕,做好自身防范。
三、負責對進出校門的車輛進行管理和疏導,保持大門的整潔和暢通,阻止推銷員、商販等外來無關人員進入校區,并阻止在校園門口米以內設攤。
四、巡邏時要注意觀察可疑情況,發現重大涉嫌情況,在積極做好應對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派出所報告,扭獲違法犯罪嫌疑人員,應及時扭送至派出所,防止嫌疑人逃脫或自身受到傷害。
五、巡邏時發現有故意損壞各類治安防范、消防和其他小學設施的,要及時制止,并報告有關部門配合處理。
六、在巡邏中不準擅自離崗辦事,值勤時間不準看書報、雜志。嚴禁飲酒后上班或在工作時間飲酒,嚴禁打人、罵人,做到文明值勤。
七、巡邏時要舉止端莊,不準邊走邊吸煙、吃零食、扇扇子,不準背手、袖手或將手插入褲袋內,不準搭肩、挽臂、嬉笑。
八、不得駕駛機動車輛以及助動車巡邏,嚴禁酒后駕駛。
九、做好每日工作情況及交接班記錄。
十、對工作中認真負責,做好處置各類安全防范工作的要予以表揚和獎勵,對工作不負責違反規定或造成安全防范隱患后果的要給予懲處,后果嚴重的除追究責任外聯系有關部門予以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