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院關于聘用人員管理辦法 十一條:對考核不合格者或其它情況將根據簽訂的聘用合同條款解除聘用。
政策與待遇
十二條:試用期內學院須向應聘人員提供《聘用合同書》或《聘用合同鑒證書》樣本和《石油大學成人(網絡)教育學院聘用人員待遇標準》以及本管理辦法,在正式簽訂合同時,以上三個文件、文本的條款默認為簽訂者已知曉。
十三條:凡正式簽訂《聘用合同鑒證書》的受聘者具體由黃河口人才某場石油大學分某場按照有關規定管理人事檔案,協助落戶,辦理黨、團、工會關系,協調聯系地方政府勞動部門提供人事業務服務,出具有關函件或證明等。還可享有下列待遇:
.參加思想政治學習和黨、團、工會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擁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參加學院提供的培養、培訓等活動。
.享受勞動保護、探親、休假、工會福利和獨生子女等待遇。
.加學校組織的評審專業技術職務。
.子女入(托)學與學校事業編制職工相同。
.持工作證到圖書館辦理借閱圖書的證件。
十四條:凡正式簽訂《聘用合同書》的受聘者具體由石油大學成人(網絡)教育學院按照合同約定和其它相關規定管理。
十五條:試用期或簽訂聘用合同的受聘者的工資、津貼、其它福利待遇按《石油大學成人(網絡)教育學院聘用人員待遇標準》執行。
本辦法的解釋權歸成人(網絡)教育學院。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