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用品購買管理辦法
更新:2023-09-21 03:34:38 高考升學網
辦公用品購買管理辦法
一、為了貫徹執行勤儉辦公的方針,加強機關內部的科學管理,防止辦公用品的積壓和浪費,保證機關各項行政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辦法。
二、根據統一領導,分工管理,專人負責,合理調配,節約使用的原則,加強對辦公用品購買及管理。
三、單位應根據庫存物品的儲備和實際消耗的統計分析資料,并結合當的工作任務和經費的可能,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由主管領導會同有關業務人員匯審平衡按照物品用途、類別,提高政府采購辦公室審查,經報請政府采購辦批準購買申請計劃后,根據政府采購辦指定地點組織訂貨。
四、辦公用品的購買可根據某場貨源情況與工作需要,編制長期、短期、季度、半、一的物品購置計劃。
五、采購物品應按照批準的計劃由專職采購人員會同政府采購辦,紀檢部門人員統一組織辦理采購。
六、物品入庫前必須及時認真組織驗收,辦理入庫手續,驗收時必須注意,物品質量和數量的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根據有關規定向供貨或運輸單位提出,并及時辦理退、換或賠補手續。
七、入庫的物品保管應該科學化,做到定位存放,存入有序,零整分開,帳物對號,便于收發和檢查,對貴重稀缺物品應加強集中保管,精確計量和記載,并應定期進行查對。
八、物品的頒發制度應根據日常消耗和維修需要,對常用的和專用的物品可限量頒發,物品的頒發必須由領導審批,專人保管頒發,建立物品明細帳和領用登記簿,對多余不用的物品,也應辦理退庫手續,及時登記造冊,對貴重物品的領用應嚴格控制和監督,對其領、用、剩、廢,耗的數量必須詳細記錄,從嚴執行審批制度。
九、單位對在用物品應建立定期抽查制度,并在每學全面清查一次,清查結果報主管領導審核備案,對于短缺、丟失、損壞的物品應追究物品專管人的責任,根據短缺、丟失、損壞物品的帳面全額進行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