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企業財務制度 投資損失包括投資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轉讓取得款項低于帳面價值的差額,以及按照權益法核算的股權投資在被投資單位減少的凈資產中所分擔的數額等。
六十條、企業的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和支出。
營業外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的盤盈和出售凈收益,罰款收入,因債權人原因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等。
營業外支出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報廢、毀損和出售的凈損失,非季節性和非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職工子弟學校經費和技工學校經費,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六十一條、企業發生的度虧損,可以用下度的稅前利潤等彌補。下一度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內延續彌補。內不足彌補的,用稅后利潤等彌補。
六十二條、企業利潤總額按照國家規定作相應調整后,依法繳納所得稅。
六十三條、企業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彌補企業以前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法定盈余公積金按照稅后利潤扣除前兩項后的%提取,盈余公積金已達注冊資金%時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度向投資者分配。
六十四條、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益金以后,按照下列順序分配:
(一)支付優先股股利!
(二)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任意盈余公積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提取和使用!
(三)支付普通股股利。
當無利潤時,不得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后,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可以按照不超過股票面值%的比率用盈余公積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業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低于注冊資金的%。
六十五條、盈余公積金可用于彌補虧損或者用于轉增資本金,但轉增資本金后,企業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
六十六條、公益金主要用于企業的職工集體福利設施支出。
九章 外幣業務
六十七條、企業的外幣業務,是指以記帳本位幣以外的貨幣進行的款項收付、往來結算和計價等業務。
六十八條、企業一般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也可以外幣作為記帳本位幣。
記帳本位幣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果需要變更,應當報主管財政機關批準,并在財務情況說明書中予以說明。
六十九條、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當將有關外幣金額折合為記帳本位幣金額。折合匯率采用外幣業務發生時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為中間價,下同),或者當月日的國家外匯牌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