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務管理規定 。ㄋ模┩恋,未使用和閑置不需用的固定資產,除房屋、建筑物外,不計提折舊。
五章 流動資金管理十九條 流動資金,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或商品流通活動中,用于直接參加周轉,通過購進和銷售不斷循環自己形態的那部分資金。
流動資金包括:儲備資金、特種儲備資金、生產資金(商品資金)、成品資金、結算資金和貨幣資金。
二十條 流動資金的來源
一、國撥流動資金,是指國家財政無償撥給企業的流動資金。
二、調整庫存材料調撥價格增加或減少的流動資金。企業根據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級物價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批準調整庫存材料調撥價格時,應按照調價前一天的實際庫存數量和新舊調撥價格的差額,計算調整材料的帳面價值,其調高部分作為增加流動資金處理,調低部分則作為減少流動資金處理。
三、基本建設單位轉來的用國家基建撥款購置的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流動資產增加的流動資金。
四、從稅后留利的生產發展基金轉入的流動資金。企業每應按稅后留利的生產發展基金的%至%轉作流動資金。
五、借入流動資金。企業可向國家銀行借入的流動資金,供生產經營周轉或結算。
六、經有關部門批準與其他單位合資、聯營、接受捐贈等形式籌集、增加的流動資金。
七、其他來源增加的流動資金。
二十一條 流動資金的分類
流動資金可分為儲備資金、特種儲備資金、生產資金、成品資金、貨幣資金和結算資金
(一)儲備資金,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以原料、燃料、輔助材料等形態存在的資金。
。ǘ┨胤N儲備資金,是指經國家特殊或專案批準,為防止特大自然災害,政治性需要而儲備的物資所占用的資金。
。ㄈ┥a資金,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以在制品、半成品等形態存在的資金。
。ㄋ模┏善焚Y金,是指生產企業以成品形態存在可進入流通領域但還未進入流通領域的資金。
(五)貨幣資金,包括現金(人民幣、外匯券)、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六)結算資金,包括各種應收應付結算款項等(如發出商品)。
二十二條 流動資金的管理
一、流動資金的管理原則
。ㄒ唬⿲嵭杏媱澒芾。企業根據生產經營和商品流通需要的主要原材料數量和價格預測流動資金的需要量,對流動資金使用效果、周轉速度、對生產經營和流通活動的影響程度等作預測,在預測的基礎上,確定流動資金計劃。
。ǘ﹦澢褰缦,嚴格遵守財經法規、制度。不準用流動資金搞基本建設投資、購置固定資產,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任何名義抽調或挪用擠占。
(三)管資金與管物資相結合。企業之間的購銷業務必須及時辦理貨款結算,不得無故拖欠。企業要做到管物用物的人要關心資金核算,管資金的人要參與管物,真正做到錢物結合,以管好用好流動資金。
(四)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企業內部按職責分工,把流動資金占用指標分解到內部各單位,把資金占用同產品的品種、產量、質量、消耗、成本(費用)、利潤等指標結合起來,并同經濟利益掛鉤,以合理、節約使用,提高周轉率。財會部門要建立健全物資管理、資金結算制度,完善原始憑證和設置必要的帳冊,各種物資收、發、調、存等活動都要及時、完整地作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