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財務管理規定 八章 利潤管理和分配四十條 利潤的管理
一、利潤是企業生產經營和商品流通活動的財務成果,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認真核算。
二、企業要加強經營管理,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加速商品流通,降低消耗,在提高社會效益前提下,提高經濟效益,增加利潤。
。ㄒ唬┯髽I要努力發展生產或加速商品流通,進一步加強經營管理和經濟核算,不斷提高盈利水平;
。ǘ┨潛p的企業,要分清政策性虧損和經營性虧損,政策性虧損企業除國家批準的計劃虧損外,企業發生的超計劃和計劃外的虧損,財政部門一律不予補貼,由以后度利潤彌補;經營性虧損企業,財政部門要限期扭虧;提前扭虧的可以分成或全留,到期沒有扭虧的財政不予補貼,企業自行解決。
三、利潤的計算
。ㄒ唬┢髽I必須按規定正確的計算利潤(或虧損),利潤總額包括產品銷售(營業)利潤(或虧損),其他銷售(營業)利潤,營業外凈收入。
。ǘ╀N售(營業)利潤(或虧損),按銷售收入減銷售產品成本、銷售費用、銷售稅金計算。
。ㄈI業外支出包括以下各項:
.企業搬遷費;
.勞動保險費;
.編外人員生活費;
.職工安置回鄉、下鄉落戶的補助費;
.職工子弟學校經費;
.技工學校經費;
.新產品試制失敗損失;
.非常損失;
.治理“三廢”支出;
.轉出調出職工欠帳;
.落實政策補發工資和生活困難補助費;
.交納合同制職工的退休養老金;
.庫存物資調價凈損失。
對于上列項目,如國家有新的規定,應按新的規定辦理。
。ㄋ模I業外收入包括以下各項:
.收回調入職工欠款;
.教育費附加返還款;
.罰款凈收入;
.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序批準后轉作營業外收入的應付款;
.其他收入。
四十一條 利潤分配
企業實現的利潤應在兼顧國家、單位、個人三者經濟利益和保障投資者權益的原則下進行分配。要確保國家的稅收和利潤上交,增加企業的積累。
一、企業利潤在繳納所得稅前,按國家規定的分配項目進行分配。
二、企業應正確計算計稅總額(即應納稅所得額)。
利潤總額加上稅前應補定額補貼收入和其他單位轉來的利潤等,減去稅前分配的各項利潤(如歸還專項借款、基建借款的利潤等),即為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按國家規定,正確計算,及時、足額繳納所得稅。
三、管好用好企業稅后留利。國家財政為照顧文教企業經濟困難和技術改造、設備更新等問題,實行減稅讓利的優惠政策,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財政有關規定,將留利的大部分用于發展生產和技術改造,不得違反國家財經紀律、財政法規和財務制度,挪用、擠占和鋪張浪費。
九章 企業決算管理
四十二條 企業度財務決算是國家財政決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各項生產任務或商品流通活動完成情況的綜合反映。各級財政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的領導和主管人員,應加強領導和管理,按財政部統一規定,按時、按質、按要求完成這項工作。
四十三條 企業財務決算報表
各企業主管部門對于所屬企業上報的季度和度會計報表,應認真審核、批復,并匯編上報同級財政部門。對于基層企業的月份會計報表,企業主管部門可不必匯編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