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等級化管理考核獎懲辦法 (一)獎勵
、對評為優秀民警的獎勵:獎勵現金元。在本單位辦公經費中列支。
、全國優秀民警、某“十佳”民警、某優秀民警、分局“十佳”民警、優秀公務員等度評先候選人員從等級達標管理的優秀民警中產生。
(二)懲罰
、不合格民警在度公務員考核中確定為不稱職。責令其寫出書面檢查,在全所大會上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
、連續兩個季度考評為基本合格的民警納入重點管理,限期整改。再次考核后仍未進入合格等級的,取消考評資格并報請上級公安機關批準對其進行離崗培訓或作出其他處理。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方案未盡事宜或在執行中發現的問題由考評小組研究決定并由考評小組成員負責解釋。最終解釋權為所黨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