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校園意外傷害應急管理制度
更新:2023-09-21 20:00:24 高考升學網
小學校園意外傷害應急管理制度為加強小學校園安全監管工作,落實具體管理責任,杜絕安全事故發生,落實校園安全監管具體措施:
、明確校園安全監管責任范圍及責任人,落實安全工作眾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標的安全監管責任制,具體內容見《附表》。
、每周教工例會和班會必須對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各處室要健全職能范圍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貫徹落實到位,做到警鐘常鳴,警示不懈,時時做好應急準備教育工作,形成人人注意安全,個個參與防范的校園良好安全生產氛圍。
、師生上下樓梯要求靠右行,相互禮讓不擁擠,進出校門自覺下車,騎摩托車要戴頭盔等,避免因擁擠而造成的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有關安全監管責任人要對本監管的責任范圍工作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或報告相關責任人調處。同時,對監管項目的排查及處理情況,要建立排查安全臺帳,并視情況嚴重程度,進行有效處理,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三、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序和懲戒
、如突發事件一經發生,在場的領導、教師,應首先組織學生離開事發現場,及時向安全領導小組匯報,保護好現場;若有傷員,以搶救傷員為主;其次安全領導小組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到場處置,并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再是穩定師生,勘察現場,制定方案,慰問受傷人員,調查事發原因,按規定進行處理。
、凡責任人玩忽職守,疏于管理造成責任事故的,要承擔一切應負監管責任,接受黨紀、政紀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同時,實行“一票否決”制度,責任人度內不能評優評模、職務晉升和評聘職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