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員會各項規章制度和措施 村委會主任職責
一、帶領村委會干部及居民擁護黨的領導,響應黨的號召,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令,把居民區建設成文明區。
二、主持村民(代表)會議和村委會成員會議,討論重大問題及制定、季、月度工作計劃和完成工作措施。
三、組織村委會成員和各工作委員會實施村委會議決議和村民公約。
四、對村委會工作進行總結檢查并負責向村委會議報告工作情況。
五、安排并制定措施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任務。
六、組織協調村委會內部各方面的關系,處理工作中的矛盾與磨擦,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和實施步驟。
七、全面負責村委會的日常工作。
八、檢查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總結村民自治活動經驗。
九、召集村民組長聽取和認真研究村民的意見、要求和建議并及時向政府反映。
村委會議任務
一、修改制定村民公約;
二、決定涉及本村村民利益的重大問題;
三、撤換或補選村民委員會成員;
四、決定本村的公益事業;
五、設立、撤消、合并村民小組;
六、評比表彰選進村民小組、居住民戶、村民個人;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村民小組職責
一、負責召集村民小組會議和組織全組村民開展各項活動。
二、組織本村民小組落實鎮和村民委員會的各項任務和決議。
三、積極開展與村民有關的各項有益活動,為本組村民排憂解難。
四、積極向村民委員會或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村民的意見和要求。
村民小組長職責
一、主持村民小組會議,討論村民委員會安排的工作。
二、帶領導村民維護黨的領導,響應黨的號召,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做遵紀守法的公民。
三、組織本組村民開展自治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