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大事大項目標責任制度 為了更好地落實施三屆六中全會提出的各項工作任務,強化對重點工作在基層的落實,使全社能夠突出重點,攥緊拳頭、形成合力、提高信用社工作運行質量,形成規模效應。待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通過目標責任制的建立,強化重點工作、大事大項工作指標層層落實,提高大事大項工作的管理水平,提高領導的管理能力,由活動命令型向管理型轉變。使信用社工作上規模、上水平,形成重擔人人挑、人人擔目標的工作運行狀態。
二、基本環節
、層層建立目標體系。在現有工作基礎上,將試管我社重點的大事大項工作層層分解,細化為先迸、合理、量化目標、指標,形成全社大事大項工作分解落實到各部室及人頭,再分解落實到基層、再分解落實到人頭的多層次目標體系。工作目標、指標是指在一定時間內(一般指一)一定條件下,某項工作尤其是重點工作項目要達到的規模、數量、水平、質量、程度及進度要求。
()工作目標、指標分解原則。先進性與合理性相結合的原則。在現有工作基礎之上,通過科學的管理手段、方法,制定出能夠達或高于現有水平的目標。同時要考慮到工作的基礎、人員的素質等綜合情況。
()量化為主、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原則。重點工作項目要制定出以量化為主的分解指標,使重點工作項目具有切實可行的操作性和考核標準。
()目標的層次性、一致性的原則。分解重點工作項目要把握信用社領導班子、科室負責人、基層職工三個基本層次,各層次之間要把握工作項目的一致性和工作項目的目標的一致性,有機統一,自上而下。
()寧缺勿濫的原則。分解的指標要突出重點,不求面面俱到。
()明確大事大項工作項目,規范重點工作項目的運作。對重點工作項目的基本內涵、運作的基本環節、基本步驟、基本方面、基本方法,以最簡捷的語言予以規范,增強其可操作性。
()目標值的確定。先由信用社班子確定大事大項工作項目的分解指標,然后由上至下、上下同研究協商確定。每項重點工作攻目目標的完成時段、原則上為一。
、層層建立責任體系。
()建立并實行各部室及其人員的目標責任制。
將信用社大事大項工作分解和細化為具體目體值后,首先落實到信用社班子各部室及個人頭上,并確定一責任人和主要責任人。一責任人由各科室科長擔任,對各項工作的實施及目標的實現負全責、負總責。主要責任人由科室干事擔任或科長兼任,在一責任人指導、監督下,具體承擔每個工作項目的責任目標的實施及實現。
()在實施()的基礎上,將重點工作項目所確定的目標、指標繼續分解細化為量化指標,以黨支部書記任期目標責任書的方式,落實到基層黨小組,然后由黨小組再制定相應目標責任書,與支部書記簽定后落實到位。這樣就形成大事大項工作項目所確定的目標、指標及責任上下貫通、逐級滲透、層層落實的格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