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財政財務管理制度 根據國家預算法的有關規定,按照鎮政府預算支出額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設置預算費用,用于當預算執行中的自然災害開支以及其他難以預見的特殊開支。
)預備費的開支
在預算執行中,如果發生較大的自然災害和經濟上的重大調整,發生預算沒有列入而又必須解決的臨時性開支時,可以動用預備費。
)預備費審批程序
預備費一般應當控制在下半使用,并要經過一定的程序審批!寥f元以內由鎮長審批,×萬元以內由鎮長辦公會議審批,×萬元以上由黨群擴大會議審批。
)預備費的財務處理
經批準動用預備費,應有抄告單或會議紀要通知則政統計辦,財政統計辦按批準內容撥付,并列入相應的預算科目。
.預算外資金管理
預算外資金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具體按《關于加強預算外資金帳戶管理的規定》和《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 監察部 審計署關于加強中央部門和單位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的通知》執行。
.報表的編制
財政統計辦按月編制預算執行情況報表,填寫《 報表》并上報某財政局。
(三)財政決算
財政統計辦按某財政局規定的時間編制決算,決算編制后經鎮政府鎮長、書記審核后,必須經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
(四)收入管理
.管理范圍
根據有關規定,屬于本鎮政府財政收入的有工商稅收、農業發展資金以及預算外資金等財政性資金收入。
.征收職責
除稅務機關征收的收入外,按規定的各費由有關職能部門辦公室負責征收,各分管領導及財政統計辦負責協調、檢查、督促征收工作。
.征收資金的管理
各征收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項目、范圍、標準和程序收取各項預算外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擅自設立收費、基金項目,隨意擴大范圍和標準,不得隨意緩收、減收、免收應收的預算外資金。
各征收單位在征收預算外資金時,必須統一使用財政部門印制的統一票據,對各項收入均要及時解入本鎮政府在銀行開設的有關帳戶,現金收入視款額大小必須在天內解入,憑支票或現金繳款單和收款票據向財政統計辦結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拖欠應上交資金,不得以收抵支和私設小金庫,嚴禁將資金轉入其他帳戶和公款私存,發現問題將嚴肅處理。
(五)財政撥款
財政統計辦根據預算計劃按時撥給一級預算單位。預算計劃內過撥,財政統計辦根據用款單位填寫的《預算經費請撥單》簽發。上級撥入專項資金已明確用款單位的,由財政統計辦長簽字,鎮長簽發。在財政直接列支的一次性補助款由分管領導和財政統計辦長按預算內容簽字報鎮長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