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民辦非學歷教育管理辦法 (五)辦學場所和資金的有關證明;
(六)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二條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當地教育發展規劃及非學歷教育機辜局,按照非學歷教育機構的設立條件、設置標準等,審查申辦報告,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并發放《非學歷教育辦學許可證》。
非學歷教育機構場所的范圍、設施標準和教學要求等,由某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另行制定。
十三條學前教育機構和家教以及某地、燈塔某行政區域內的非學歷教育機構(不含外語、計算機類)由所在地某地(某)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準,報某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其他非學歷教育機構由某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準。
十四條非學歷教育機構取得《辦學許可證》后,應當到所在地民政部門依法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并刻制公章。
非學歷教育機構的名稱應當確切表示其性質、類別、層次和所在行政區域。
十五條非學歷教育機構聘任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應當簽訂聘任合同。聘任本某各類院校和幼兒園(所)的在職人員,須征得其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被聘人員須辭去公職。
十六條非學歷教育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教學和學籍管理制度,執行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定的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使用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教材。外語教育必須采用中小學校課本以外、經國家教育科研機構鑒定的教材。
十七條非學歷教育機構的收費項目和標準由開展非學歷教育的組織和個人自行提出,按管理權限,報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物價部門核準,領取《收費許可證》。
非學歷教育機構應當按照物價部門核準和備案的收費項目及標準收費。收費項目和標準應當公示。
十八條非學歷教育機構招生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制作、設置、刊登、播放、張貼、散發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后,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否則不得發布。
(二)招生應當主要面向所在地區,確需跨地區招生的,應當經原核準機關審核后,報所涉及地區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準。不得直接到中小學校招生。
(三)外某某和本某某外某非學歷教育機構到本某招生的,應當持遼寧某某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文件,報某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十九條《辦學許可證》和《收費許可證》實行檢制度,檢結果向社會公布。
二十條非學歷教育機構存續期間,可以依法使用、管理其資產,但不得轉讓或用于擔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其資產。
非學歷教育機構收取的費用應當主要用于教育教學活動和改善辦學條件,不得用于分配或校外投資。
二十一條非學歷教育機構應當在每個會計度結束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會計事務所對其財務會計狀況進行審計后,連同審計報告一并報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