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文件管理制度(六)文件的立卷與歸檔十五條 文件的歸檔范圍:
.凡下列文件統一分別由辦公室收發員(文書)負責歸檔:
()上級機關來文,包括上級對單位報告、申請的批復;
()黨支部、行政辦公室發出的報告、指示、決定、決議、通報、紀要、重要通知、工作總結、領導發言和生產工作的各類計劃統計、季度、度報表等;
()黨支部會、主任辦公會議、中層干部會議、職工委員會以及各種例會記錄;
()支部黨代會、職代工、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團代會等組織召開的代表大會所形成的報告、總結、決議、發言、簡報、會議記錄等;
()有保存價值的人民來信來訪記錄及處理結果;
()參加上級召開的各種會議帶回的文件、資料及本單位在會上匯報表言材料等;
()上級機關領導同志來單位檢查視察工作的報告、指示記錄,以及本單位向上級進行匯報的提綱和材料;
()反映本單位生產活動、先進人物事跡及領導工作等的音、像攝制品;
()單位日志和大事記;
()單位向上級請示批復的文件及上報的有關材料。
.業務科室,各群眾團體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動資料,由各業務科室、群眾團體負責立卷歸檔。
十六條 立卷要求
.文件立卷應按照內容、名稱、時間順序,分門別類地進行整理歸檔。
.立卷時,要求把文件的批復、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要堅持平時立卷與終立卷歸檔相結合的原則。重要工作、重要會議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時立卷歸檔。
.上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度月份以前整理完。(七)文件的銷毀十七條 對于多余、重復、過時和無保存價值的文件,辦公室應定期清理造冊,并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申請銷毀手續。
十八條 經審核同意銷毀的文件,應在辦公室收發員(文書)和正副主任以及分管領導的同監督下銷毀。十七條 實施及修改 本辦法經決策會通過后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