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文件管理制度 .對單位影響較大,涉及多個以上領導分管范圍的文件,須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后批準簽發。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領導批準簽發。
九條 發文的范圍:
.凡是以黨支部、行政辦公室名義發出的文件、通告、決定、決議、請示、報告、編寫的會議紀要和會議簡報,均屬發文范圍。
.黨支部、、行政辦公室下發文件主要用于:
()公布單位規章制度;
()轉發上級文件或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制訂的文件;
()公布單位體制機構變動或干部任免事項;
()公布單位重大生產、技術、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決定;
()發布有關獎懲決定和通報;
()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黨支部、行政辦公室上行文、外發文主要用于:
()對上級機關呈報工作計劃、請示報告、處理決定;
()同兄弟單位聯系有關重大生產、技術、人事勞資、物資供應、科研、基建、管理、黨群工作等事宜。
.日常生產、技術、管理、黨群工作中,有關圖紙、技術文件、工藝修改、審批工作、安排部署、傳達上級指示等事項,應按有關制度辦理,經分管領導批準后,由各科室書面或口頭自行通知執行,一般不用發文。
.各科室如會議所作的決定,一般都不應發文,不備查考,可以科室名義用《工作簡訊》發會議紀要。(四)發文程序與要求十條 發文程序規定:
.各科室需要發文,應事先向黨支部、行政辦公室提出申請;
.黨支部、行政辦公室同意發文后,主辦科室應以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令,上級指示或工作實際需要草擬文件初稿;
.草擬文稿必須從本單位角度出發,做到情況確實、觀點鮮明、條理清楚、層次分明、文字簡煉、標點符號正確、書寫工整。嚴禁使用鉛筆、圓珠筆、紅墨水和彩筆書寫;
.文稿擬就后,擬搞人應填附發文稿紙首,詳細寫明文件標題、發送范圍、印刷份數、擬稿單位與擬稿人,并簽名、蓋章、標定日期和密級;
.辦公室應根據黨支部、行政的要求和上級有關指示精神,有關文件規定,對文稿進行審查和修改。對涂改不清、文字錯漏嚴重、內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應退回擬稿單位重新擬稿;
.經辦公室審查修改后的文稿,送分管領導核稿(對文稿內容、質量負責);
.對審核時修改較多,有礙打印和存檔的文稿,應由擬搞部門重新整理寫清楚;
.需經會簽的文稿,應在交付打印前送會簽部門會簽;
.文稿審核會簽后,按批準權限的規定分別呈送黨政領導審定批準簽發;
.經領導批準簽發后的文稿交辦公室收發員(文書)統一編號送打字室打;
.文件打印清樣,應由擬稿人校對,校對人員應在發文稿上簽名;
.文件打字后,由辦公室派專人按數印刷,再由收發員(文書)分發并檢查落實情況。(五)文件的借閱和清退十一條 各部門有關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一般文件,需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寫便條,對有密級的文件須分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借閱。
十二條 借閱文件應嚴格履行借閱登記手續,就地閱看,按時歸還。任何人不得將文件帶走或全文抄錄,不允許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劃等。
十三條 辦公室收發員(文書)對承辦的公文應抓緊催辦,應定期對事情已經辦妥的本單位文件和上級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進行收繳清退工作。(一般為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終一總清)。如發現文件丟失,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和責任者,并如實向領導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