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范本一章 總則
一條 目的
為規范公司經濟合同的管理,防范與控制合同風險,有效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對外簽訂、履行的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各類合同、協議等,包括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加工承攬合同、運輸合同、資產轉讓合同、倉儲合同、服務合同等。
公司各部門及下屬企業對外簽訂的各類經濟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三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銷售、采購合同及其他經濟合同的審批。
四條 公司法律顧問室負責公司各類合同的管理工作,具體職責是:
。ㄒ唬 負責除銷售、采購合同以外,其他各類合同的談判工作并根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權簽訂合同;
。ǘ 負責制定銷售、采購合同統一文本;
。ㄈ 負責對合同專用章、合同統一文本、法人授權委托書的發放和管理;
(四) 負責各部門提交的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審查;
。ㄎ澹 負責經濟合同糾紛的處理;
。 負責經濟合同的檔案管理;
(七) 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二章 合同的簽訂
五條 合同的主體
。ㄒ唬 訂立合同的主體必須是公司,其他部門不得以部門名義擅自簽訂合同。
。ǘ 訂立合同前,應當針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資信能力、履約能力進行調查,不得與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組織簽訂合同,也不得與法人單位簽訂與該單位履約能力明顯不相符的經濟合同。
。ㄈ 公司一般不與自然人簽訂經濟合同,確有必要簽訂經濟合同,應經公司總經理同意。
六條 合同的形式
訂立合同,除即時交割(銀貨兩訖)的簡單小額經濟業務外,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除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書形式。
三章 合同的內容規定
七條 當事人的名稱、住所:
合同抬頭、落款、公章以及對方當事人提供的資信情況載明的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應保持一致。
八條 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產地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九條 數量條款:
合同應采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十條 質量條款:
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采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十一條 價款或報酬條款:
(一) 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采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
(二) 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
。ㄈ 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后多少日內支付。
十二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ㄒ唬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