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督察室主要督查工作材料制度
更新:2023-09-17 05:48:40 高考升學網
政府督察室主要督查工作材料制度為了促進全市各級各部門認真落實各項方針政策和市政府的重大戰略部署,實現科學決策,確保政令暢通,市政府督察室建立以下幾個督察材料:
一、督查專報。由市政府辦行文,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省州有關部門報告領導批示件、部門交辦件的辦理落實情況。接上級有關部門轉來批示件、交辦件后,按照市政府領導批示要求,由督察科發出轉辦簽,轉有關部門辦理落實,督察室整理經市政府領導簽發后,將辦理落實情況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二、督查報告。由市政府督察室行文,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領導批示件、交辦件、重要會議、重要文件、重要決策等需要落實事項的督促檢查和辦理落實情況。立足實際,指出工作中可以借鑒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供領導決策參考。
三、政務督察。由市政府督察室行文,向全市各鄉鎮、辦事處和各部門通報各項工作落實情況、存在的問題及下步工作建議,主要是傳達工作情況,介紹經驗教訓,宣傳先進事跡,指出存在的問題,給予明確的指導和幫助,使各級各部門掌握工作的全面情況,借鑒先進經驗和失敗教訓,合理安排和促進工作。
四、福泉市政府會議議定事項督查督辦報告書。由市政府督察室行文,向市政府領導報告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專題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督察科按照會議安排,需要有關部門抓落實的事項,經督察科查辦立項后,發出福泉市政府會議議定事項督查督辦通知,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限時辦理,將辦理結果及時反饋給市政府領導。
五、領導批示件辦理情況通報。由市政府辦行文,通報市政府領導對群眾來信、重大問題等方面的批示后各有關單位和鄉鎮、辦事處的辦理落實情況。
為了抓好以上各項督察公文的落實,相應制定了《督辦通知》、《福泉市政府會議議定事項督查督辦通知》、《查辦件催辦單》等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