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各級領導和相關安全工作人員,要分別明確制訂各自安全工作職責。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一責任人,副校長、各處室主要負責人以及學生宿舍管理員、學校門衛、學校電工等人員都要分別結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職責具體化,做到職責明確。
.學校各部門、相關人員要明確各自的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到每個崗位、每個人員,不留漏洞,并作為簽訂安全責任書的內容。
.學校定期、不定期地檢查,監督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并書面通報,對有關問題提出意見并督促整改。
學校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為及時準確掌握學校安全動態,妥善處置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學校和廣大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教育系統實際,制定此制度。
一、報告范圍
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發生的師生非正常死亡或其他對校園秩序和師生人身安全造成較大影響的xx、搶劫、縱火、爆炸、盜竊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園火災、食物中毒、道路交通事故、傳染病等突發安全事件。
二、報告程序和時限
學校發生師生非正常死亡或重大刑事案件或突發安全事故,不管在什么時間、什么地點,也不管是什么原因,在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組織施救的同時,必須在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市政府報告。如情況緊急,可先電話報告,同時指定專人及時將事態發展情況續報,小時內必須書面向教育主管部門或市政府報告。
三、報告內容
.發生時間、地點、單位;
.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況;
.報告單位。
,達州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7:0:12廣安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6:0:14宜賓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6:0:23南充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