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電廠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了加強氣瓶安全管理,保證安全使用,保證人身和國家財產安全,特制定圍氣瓶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環境溫度(-~℃)下使用的,公稱工作壓力為.~mpa(表壓)、公稱容積為.~l,盛裝永久氣體或液壓氣體的氣瓶。
、本制度不適用于盛裝溶解氣體,吸附氣體的氣瓶,滅火用的氣瓶,非金屬材料制成的氣瓶,以及運輸工具上和機器設備上附屬的瓶式壓力容器。
氣瓶盛裝的氣體,按其臨界溫度分為三類:
()、永久氣體(臨界溫度小于-℃的):氧氣、氮氣、空氣、氬氣、一氧化碳、煤氣;
()、高壓液化氣體(臨界溫度大于或等于-℃,且小于或等于℃的):六氟化硫、二氧化碳;
()、低壓液化氣體(臨界溫度大于℃的):二氧化碳、氯氣、氨氣。
、氣瓶的壓力系列如下表規定。氣瓶的水壓試驗壓力,應為公稱工作壓力的.倍。
壓力(mpa)類別高壓低壓
公稱工作壓力 ..
水壓試驗壓力...... 、氣瓶的公稱工作壓力,對于盛裝永久氣體的氣瓶系指在基準溫度時(一般為℃),所盛裝氣體的限定充裝壓力,對于盛裝液化氣體的氣瓶,系指溫度為℃時瓶內氣體的壓力限定值。
盛裝高壓液化氣體的氣瓶,其公稱工作壓力不小于mpa。
盛裝毒性程度為極度和高度危害的液化氣體的氣瓶,其公稱工作壓力的選用應適當提高。
、氣瓶外表的顏色、字樣和色環,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氣瓶顏色標記》的規定。
、氣瓶應專用,不得改裝其他氣體。
、氣瓶的產權單位供應公司應建立氣瓶檔案,氣瓶檔案包括:合格證、產品證明書、氣瓶裝氣記錄、氣瓶打壓試驗記錄等。氣瓶的檔案應保存到氣瓶報廢為止。
供應公司應向太原市勞動局報告本單位擁有氣瓶種類和數量。
二、氣瓶安全管理職責分工:
、供應公司負責氧氣瓶的外委技術檢驗和充裝前安全檢查。乙炔氣瓶應符合《溶解乙炔氣瓶安全監察規定》的有關規定。
、供應公司負責全廠氣瓶管理工作,以及到氣瓶檢驗部門對氣瓶技術檢驗和充裝前安全檢查。
、使用氣瓶單位負責氣瓶管理工作,建立使用登記臺帳,定期對氣瓶進行檢查;并保證氣瓶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的要求。
、化學車間、醫院等化驗部門,使用專用氣瓶必須制定氣瓶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對家屬區使用煤氣、液化石油氣等氣瓶要制定管理制度。
、安監部質檢金相組負責,對未到檢驗期氣瓶又發現鋼瓶外殼有問題,進行金相探傷檢查鑒定工作。
三、氣瓶充裝和定期檢驗
、制氧站應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部頒發《氣瓶安全鑒定規程》規定,結合本站情況要有保證充裝安全的管理體系和各項管理制度。
、有熟悉氣瓶充裝安全技術的管理人員和經過專業培訓的操作人員。
、充裝前應有專人對氣瓶進行檢查,不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的氣瓶不準充裝。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先進行處理,否則嚴禁充裝:
()、鋼印標記、顏色標記不符合規定及無法判定瓶內氣體的;
()、改裝不符合規定的或用戶自行改 裝的;
()、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定的;
()、瓶內無剩余壓力的;
()、超過檢驗期限的;
()、經外觀檢查,存在明顯損傷,需進一步進行檢查的;
()、氧化或強氧化性氣體氣瓶粘有油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