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電廠氣瓶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氣體氣瓶的首次充裝,事先未經置換和抽真空的。
、各種氣瓶必須定期進行技術檢驗:
()、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兩檢驗一次;
()、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檢驗一次;
()、液化石油氣瓶,使用未超過二十的,每五檢驗一次;超過二十的,每二檢驗一次;
()、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檢驗一次。
氣瓶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損傷或對其安全可靠性有懷疑時應提前進行檢驗。
四、運輸、儲存和使用:
、運輸、儲存和使用氣瓶的單位應加強對運輸、儲存和使用氣瓶的安全管理:
()、有專人負責氣瓶安全工作;
()、根據本制度和有關規定,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定期對氣瓶的運輸(含裝卸及駕駛)、儲存和使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
、運輸和裝卸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必須配戴好瓶帽,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
()、運輸工具上應有明顯的安全標記;
()、吊裝時,嚴禁使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應使用吊欄起吊;
()、瓶內氣體互相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不得同車(箱)運輸;
()、氣瓶裝在車上,應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得超過車廂高度,且不超過五層;立放時,車廂高度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夏季運輸應有遮陽設施,避免曝曬;城市的繁華區應避免白天運輸;
()、嚴禁煙火。運輸可燃氣體氣瓶時,運輸工具上應具備有滅火器材;
()、運輸氣瓶的車不得隨意?,司機與押運人員不得同時離開;
()、裝有液化石油氣的氣瓶,不應長途運輸。
、儲存氣瓶時,應遵守下列要求:
()、應置于專用倉庫儲存,氣瓶倉庫應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有關規定;
()、倉庫不得有地溝、暗道,嚴禁明火和其它熱源;倉庫應通風、干燥,避免陽光之射;
()、盛裝易引起聚合反應和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必須規定儲存期限,并應避開放射性射源;
()、空瓶與實瓶兩者應分開放置,并有明顯標志,毒性氣體氣瓶和瓶內氣體互相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產生毒物的氣瓶,應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設置防毒用具或滅火器材;
()、氣瓶放置整齊,并配戴好瓶帽。立放時,要妥善固定;橫放時,頭部應朝向一方,垛高不宜超過五層。
、氣瓶使用應遵守下列規定:
()、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
()、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
()、氣瓶的放置地點,不得靠近熱源,距明火米以外;盛裝易引起聚合反應和分解反應氣體的氣瓶,并應避開放射性射源;
()、氣瓶立放時應采取防傾倒措施;
()、夏季應防止曝曬;
()、嚴禁敲擊、碰撞;
()、嚴禁在氣瓶上進行電焊引;
()、嚴禁用溫度超過℃的熱源對氣瓶加熱;
()、瓶內氣體不得用盡,必須留有剩余壓力,永久氣體氣瓶的剩余壓力,應小于.mpa;液 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于.~%規定充裝量的剩余氣體;
()、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場合,使用設備上必須配置防止倒流的裝置,如單向閥、止回閥、緩沖罐等;
()、液化石油氣瓶用戶,不得將氣瓶內液化石油氣向其它氣瓶倒裝;不得自行處理氣瓶內的殘液;
()、氣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對氣瓶進行挖補、焊接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