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爆破作業安全規程 三,在爆破地點m以內,有礦車,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體阻塞巷道斷面/以上時;
四,炮眼內發現異狀,溫度驟高驟低,有顯著瓦斯涌出,煤巖松散,透老頂等情況時.
有上述情況之一者,必須報告班,隊長,及時處理.在作出妥善處理前,放炮員有權拒絕裝藥和進行爆破.
十五條 在有煤塵爆炸危險的煤層中,在掘進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m的巷道內,都必須灑水降塵.
十六條 爆破前,機械,液壓支架和電纜等,都必須加以可靠的保護或移出工作面.
爆破前,班組長必須親自布置專人,在警戒線和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所有通路上擔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員必須在有掩體的安全地點進行警戒.警戒線處應設置警戒牌,欄桿或拉繩等標志.
十七條 每次爆破作業前,放炮員必須用電阻檢測儀做電爆網路全電阻檢查.嚴禁用放炮器放電檢測電爆網路是否導通.各礦對放炮器必須統一管理,發放.定期對放炮器的各項性能參數進行校驗,并進行防爆檢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準下井使用.
十八條 爆破母線和連接線,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煤礦井下爆破應采用符合標準的爆破母線;
二,電雷管腳線和連接線,腳線和腳線之間的接頭,都必須懸空,不得同任何物體相接觸;
三,多頭巷道掘進時,爆破母線隨用隨掛,以免發生誤接爆破母線.嚴禁使用固定爆破母線;
四,爆破母線,連接線和電雷管腳線必須相互扭緊并懸掛,不得同軌道,金屬管,金屬網,鋼絲繩,刮板輸送機等導電體相接觸.爆破母線同電纜,電線,信號線應分別掛在巷道的兩側.如果必須掛在同一側,爆破母線必須掛在電纜的下方,并應保持.m以上的懸掛距離;
五,只準采用絕緣母線單回路爆破,嚴禁用軌道,金屬管,金屬網,水或大地等當作回路;
六,爆破前,爆破母線必須扭結成短路.
十九條 放炮員必須最后離開爆破地點,并必須在有掩護的安全地點進行爆破.掩護地點到爆破工作面的距離,由礦務局(公司)統一規定.
二十條 爆破前,腳線的連接工作可由經過專門訓練的班組長協助放炮員進行.爆破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只準放炮員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組長必須清點人數,確認無誤后,方準下達起爆命令.放炮員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須先發出爆破警號,至少等s,方可通電起爆.裝藥的炮眼必須當班爆破完畢.在特殊情況下,如果當班留下尚未爆破的裝藥炮眼,當班放炮員必須在現場向下一班放炮員交接清楚情況.
二十一條 處理瞎炮(包括殘爆)必須在班組長直接指導下進行,并應在當班處理完畢,如果當班未能處理完畢,放炮員必須同下一班放炮員在現場交接清楚.
二十二條 處理瞎炮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