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章公司財務管理基礎工作
十條為了確保原始記錄的真實、完整、及時、準確健全財務核算資料,對生產經營過程中存貨及其他資產的銷售、收發、領、退、轉移、盤盈和毀損等原始記錄必須按統一規范的格式、內容和填制方法來簽署、傳遞、匯集、反饋。
十一條為確保資金的安全,貨幣資金的收付憑證必須合法,手續完備,由經辦人員及負責人簽字后,經財務稽核后方可辦理收支手續。
十二條公司必須定期和不定期對財產物資進行盤點清查。在末必須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做到帳實相符。
十三條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和經濟活動分析。依據財務報表及其他方面提供的資料,對資產的變動,資金的運用,利潤的實現,生產成本的變動等情況進行說明和分析、評價。按月編寫會計報表編報說明及財務分析。
四章公司會計核算基礎工作規范
十四條總體原則
一、為了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建立規范的會計工作秩序,提高會計工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所屬各獨立核算的會計基礎工作,應當符合本制度的規定。
三、公司所屬各單位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加強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會計法規制度,保證會計工作依法有序地進行。
四、公司領導負責本單位會計機構的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執行本制度,保障會計職權不受侵犯。任何人不得對會計人員打擊報復。對認真負責忠于職守,做出顯著成績的會計人員,應給予精神或物資獎勵。
十五條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一節會計機構設置和會計人員配備
五、會計機構的設置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任免,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公司規定,由公司董事會、總經理及研究確定。
六、公司會計人員由根據總經理辦公會精神統一調配。會計人員必須持有會計證、會計電算化證,未取得會計證的人員,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二節會計人員職業道德
七、會計人員在會計工作中應當遵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嚴謹的工作作風,嚴守工作紀律,努力鉆研業務,使自己的知識和技能適應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
八、會計人員應當按照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會計工作,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九、會計人員應當保守本單位的商業秘密。會計報表、會計核算資料除法律規定和單位領導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單位的會計信息。
十、會計人員應當熟悉本公司的生產經營和業務管理情況,運用所掌握的會計信息和會計方法,為改善本公司內部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三節會計工作交接
十一、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十二、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十三、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達州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7:0:12廣安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6:0:14宜賓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6:0:23南充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