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幼兒園建立事故應急救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實用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適時進行演練。
二、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按照“先控制,后處置,救人一,減少損失”的原則,在穩妥可靠的前提下,果斷處置。
三、事故發生時,當事人要立即向幼兒園安全工作負責人及幼兒園行政領導報告。幼兒園安全工作負責人及幼兒園行政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局安辦,同時通知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幼兒園領導接報要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保護好事故現場,協調組織應急救護工作。
四、發生火災、危險物品、交通事故、工程建設、特種設備、大型集會活動、外來暴力侵害、食物中毒以及自然災害等安全事故時,迅速疏散人員和貴重物資、有爆炸和有毒氣泄漏的場所應及時疏散周邊人員,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防止因盲目施救而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擴大。
五、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六、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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