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體育各種器材,分類擺放,造冊登記,專人管理。
二、教師上課所用器材需要辦理登記手續,課后按數量歸放回原處。
三、課余時間需用器材,應辦理借出手續,并按時送還。如有遺失損壞,追查責任,按價賠償。
四、體育器材,每學期全面查點一次。逐購置和自制,保證按省規定的器材要求達標。
五、搞好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整潔。
六、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盜的工作。
達州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7:0:12廣安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6:0:14宜賓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6:0:23南充養犬管理條例最新
時間:2024-02-26 0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