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福利費使用問題的意見
更新:2023-09-20 00:09:13 高考升學網
機關福利費使用問題的意見機關福利費使用問題的意見根據福利費使用問題的有關規定,為了更合理地解決干部、職工(含離退休人員,下同)的一些特殊生活困難,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對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誓利費使用問題,作如下規定:
一、使用范圍
(一)干部、職工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及完全依靠干部、職工供養的未成的或喪失勞動力的弟妹及其他親屬病重、負傷、病故的困難補助。
(二)干部、職工的家庭特殊困難補助,即:遭受意外災害的困難補助。
(三)用于干部、職工集體福利的開支。
(四)干部、職工患病慰問品的開支。
二、補助原則
干部、職工的福利費主要用于幫助解決干部、職工的特殊的生活困難,對于干部、職工的家庭確屬生活特殊困難的,堅持“困難大的多辛卜助,困難小的少補助’’的原則,從嚴掌握。
三、補助數額
(一)干部、職工因公負傷、病重、手術住院,補助數額掌握在o元左右;慢性病患者根據實際困難情況可適當增加補助數額。
(二)干部、職工的家庭遭受意外災害,視情補助,補助數額另行研究。
(三)干部、職工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完全依靠干部、職工供養的未成的或喪失勞動能力的弟妹及其他親屬病重、負傷、視情給予適當補助,補助數額掌握在元左右。
(四)干部、職工的父母、配偶、子女病故時補助元;干部、職工的公婆、岳父母病故時補助元;完全依靠干部、職工供養的未成的或喪失勞動能力的弟妹及其他親屬病故,補助元。
(五)慰問品數額掌握在元左右。
四、補助手續
對干部、職工生病住院,及其直系親屬去世、住院等情況,所在單位應及時報告人事處。
對干部、職工的困難補助,由所在單位提出申請意見,凡符合上述規定的。,由人事處及時辦理有關手續,給予補助。凡屬特殊情況,需補助的數額超過上述規定的,由人事處提出意見,經分管的局領導同意后給予補助,并負責向局機關福利委員會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