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安全保密制度
更新:2023-09-14 04:44:53 高考升學網
計算機安全保密制度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中華人民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
二、工作人員要熟悉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計算機安全保密制度并認真貫徹實施。
三、不得隨意復制保密數據和擴大涉密范圍,如有確需復制的數據、文件、材料,應征得部門領導同意后方可復制。
四、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泄露本單位秘密,不準在公場所談論本單位秘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本單位秘密。
五、堅持涉密計算機及系統不得入網,和外網進行物理隔斷。不得插用非本辦公室的u盤、移動硬盤、光盤、軟盤。
六、凡入網的計算機不得涉密,即不得存儲、處理、傳遞國家機密和工作機密。
七、筆記本電腦因工作原因經常帶出,不得存儲保密數據及信息。如確需存儲保密信息,需經部門領導同意并記錄。
八、涉密機器要配備必要的保密措施,盡量采用成熟的、經有關部門認可的綜合技術防范手段。
九、在國際互聯網上發布信息需經領導同意并記錄。
十、樹立保密意識,定期檢查各項安全保密措施,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及時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