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管理規定..合同專用章使用有關程序參照公司有關合同管理規定執行。
.印章保管規定
..公司行政印章、法人印、合同專用章統一由總經辦指定專人保管。
..各類對外業務專用章由各部門領導明確部門保管人和責任人,并指定專人保管。
..黨工團組織印章由總經辦領導明確其保管人和責任人。
..如印章保管人和責任人變更,需填寫《印章保管人變更申請表》(附件三),交到管理部備案。
..印章須妥善保管,如不慎丟失要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說明,并采取適當方式聲明作廢。對亂用或嚴重失職加蓋印章,丟失印章的部門和個人要追究相應責任。
.印章銷毀
..印章有破損、字跡不清、機構名稱變更,要及時向總經辦申請更換印章,同時將作廢印章交總經辦,并定期銷毀。
..印章銷毀必須填寫《印章銷毀申請表》(附件四),經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持有效申請表和待銷毀的印章交總經辦登記備案。由總經辦聲明作廢并定期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