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團委財務管理辦法(三)差旅費管理
工作人員因公出差期間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公雜費等,參照地委、行署相關文件規定辦理,并盡量本著節儉的原則予以開支。
(四)學費
、根據自治區紀檢委四次全體會議上胡家燕同志所作的工作報告精神,單位干部職工自行參加的進修、培訓、學習等費用,一律由個人承擔,不予報銷。但在進修、培訓、學習時間上可以給予照顧。
、單位干部職工參加組織安排的進修、培訓、學習,費用按規定報銷。
(五)公務接待
、團中央、自治區團委、其他省市團委來文.秘.部.落考察調研,由辦公室負責接待,費用由單位承擔。
、接待區外客人或前往區外開會、辦事,以贈送新疆特色產品為主,原則上人均不超過元。
、按照自治區有關規定,區內單位間來往,一律不贈送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