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科技進步獎勵實施辦法一章 總 則
一條 為推動我鎮科技興鎮工作發展,根據《祁門縣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制定本施實辦法。
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平里鎮科技發明,科技成果的評審和授獎等各項活動。
三條 鎮科委貫徹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方針,鼓勵技術創新,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促進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
四條 平里鎮科技發展,科技成果的推薦、評審和授獎實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不受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的非法干涉。
五條 鎮科技獎授予在科學發現、技術發明、技術開發、技術合作和推動科學技術進步方面做出創造性貢獻的個人或者組織。在科學研究、技術開發項目中僅從事組織管理和輔助服務的工作人員,不得為鎮科技獎的候選人。
六條 鎮科技獎是平里鎮人民政府授予個人或組織的榮譽,授獎證書不作為確定科技成果權屬的直接依據。
七條 鎮科委負責鎮科技獎評審的組織工作和日常事務。
二章獎勵范圍與評審標準
八條 鎮科技獎授予在技術發明、技術開發、社會工益、重大工程、技術合作及科學研究等方面做出重大貢獻的個人或組織。
、技術發明項目中,產品包括各種儀器、設備、器械、工具、零部件以及生物品種等,工藝包括工業、農業、醫療衛生和安全等領域的各種技術方法;材料包括用各種技術方法獲得的新物質等;系統是指產品、工藝和材料的技術綜合。
、技術開發項目,是指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活動中,完成具有重要市場價值的產品、技術、工藝、材料、設計、系統、資源品種及其應用推廣。
、社會公益項目,是指在標準、計量、科技信息、科技檔案等科學技術基礎性工作和環境保護、醫療衛生、計劃生育、自然資源調查和合理利用、自然災害監測預報和防治等社會公益性科學技術事業中取得的重要成果及其應用推廣。
、重大工程項目,是指列入國家、省、市、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重大綜合性基本建設工程、科學技術工程等項目,并產生重大經濟、社會、生態效益。
、科技合作項目,是指縣外、境外科技專家、工程技術人員,通過技術開發、科技培訓、科技交流等的科技合作,對平里鎮科學技術事業做出重要貢獻。
、科學研究項目,在自然科學領域有新發現,研究方法和手段有創新,對推動科學發展有較大影響以及在我縣主要是指運用科學理論開發應用研究,對工業、農業、重點產業發展及生態環境改善具有前瞻和指導意義的重要成果及其應用。
九條 鎮科技獎候選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研究制定總體技術方案中作出重要貢獻 ;
、解決關鍵技術和疑難問題中作出重要技術創新;
、在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過程中做出創造性貢獻
、在高新技術產業化過程中做出了重要貢獻;
、在技術發明中獨立完成部分 或者全部創造性技術內容;
、學研究中,提出研究方法和手段,在解決實驗技術難點上做出創造性貢獻。
十條 鎮科技獎候選單位應當是在項目研究、開發、應用、推廣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過程中提供技術、資金、設備和人員等條件;對項目的完成起到組織、管理和協調作用的主要完成單位。
十二條 審報鎮科技獎的項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