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紅旗團總支”和“五四紅旗團支部”考核評比細則、精神文明建設發揮作用好(分)
在創建文明校園和開展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在校園和社區中 有志愿服務點,青志愿者活動能常堅持,暑期社會實踐工作扎實有效,積極參與希望工程活動,關心特困生工作。團支部團員能嚴格遵章守紀,無人受到學校警告及其以上處分。
、團支部工作實績好(分)
團支部在團員教育管理中積極主動,團員發展工作、“推優入黨”工作規范,主題教育活動有特點,宣傳工作有力度。
、組織生活開展好,團日活動有特色(分)
按要求圍繞思想道德建設、責任感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以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等主題開展學習教育活動,主題團日活動有特色。能夠堅持組織生活制度,保質保量地完成團委、團總支下達的任務,定期開展團組織組織生活,并做到組織生活記載詳細,支部出勤率在%以上。
、團支部組織建設好(分)
團員度團籍注冊工作有序完成,團籍注冊%以上;每按要求,按期完成團費收繳工作,有團員花名冊;按期完成新生團員登記和補辦手續,按期完成畢業生團組織關系清查及轉出工作。
三、相關要求
、“五四紅旗團總支”和“五四紅旗團支部”的評選創建是我院青團的一件大事,各系(院)團總支、團支部要高度重視,要認真組織學習相關文件,在廣大團員中進行廣泛宣傳,使之成為調動廣大團員積極性、推動青團工作蓬勃發展的有力手段。
、各團支部在學習、貫徹、落實此評定細則的基礎上,根據本支部的實際,于每的月日前向學院團總支申報,由學院團總支組織具體考核、驗收,于月日前將本學院的推薦名單及團支部的基本材料報院團委審核。
、對于不符合要求推薦報送的團總支、團支部,經院團委審核后取消評選資格,同時不再增補其它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