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狀 三、責任考核與追究
、局黨組負責領導對全局各級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
、局紀檢組、監察室負責組織實施對局各級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考核?己斯ぷ髋c領導班子和黨員干部考核、工作目標考核、度考核等結合進行?己私Y果作為對黨員干部的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
、在檢查中發現黨員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本責任狀者,不需要追究紀律責任者,局黨組研究決定后,采取批評教育等方式進行告誡;需要給予責令辭職、免職或調整等組織處理的,按干部管理權限上報有關部門給予處理;需要追究紀律責任的按有關黨紀政紀法規規定予以處分;觸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凡受到責任追究的單位,兩內不得評為先進單位,其主要責任人和當事人兩內不得參與評先評優,不得提拔重用。
四、組織領導
、全局各級領導干部要切實負起對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責任,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帶頭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保證局黨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
、全局各級領導班子要將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列入度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的內容。領導干部述職要“述廉”,評議干部要“評廉”,考核干部要“考廉”。對照責任制要求對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每進行一次自查,認真總結經驗、尋找差距,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辦法,并將執行情況書面形式上報局紀檢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