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勘局直屬公司管理辦法三、局主管部門要派專人對各公司、企業的財務會計工作進行定期檢查,指導各單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對于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對于局項目經費要進行跟蹤管理,定期檢查,并及時向上級匯報資金使用及項目進展情況。
四、公司、企業的貨幣資金管理要嚴格按照《省地勘局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執行。
五、公司、企業借局流動資金,應在規定期限內歸還本息,逾期不還的,按逾期時間交滯納金。
六、公司、企業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開支標準,嚴格控制招待費標準。嚴禁挪用公款,嚴禁私存、私放、私設"小金庫"。
七、局作為國有資產出資者只對其認定的出資額負有限責任,各公司、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責任自負。對公司、企業的固定資產管理要嚴格按國家及局有關資產管理制度執行,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充分利用閑置資產,盤活固定資產。及時報送有關資產報表。
八、設備的更新改造原則上公司、企業自行解決,對于大型設備的更新改造要報局審批核定后方可執行。對于更新改造設備、轉讓、變賣、抵賬等資產的處置要嚴格按有關財務規定做賬務處理,并報主管部門備案。
三條人事、勞動管理
一、公司、企業負責人凡離崗(含出差,法定節假日除外)三天以上的,需向局主管部門負責人打招呼。
二、公司、企業聘用部門主管以上的工作人員,需向局經營管理處備案。
三、公司、企業聘用財務主管人員,需向局經營管理處備案。
四條考核辦法
根據局經營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五條本辦法從XX月日起執行。
六條本辦法由局經營管理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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