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務集團職工教育經費管理暫行規定⑶出卷、閱卷、監考費:出卷費每份~元(視試題數量和難度而定);閱卷費每份.~.元;監考費每人每場元。
⑷培訓教材編寫費:按每千字元核算。
⑸學員生活補助費:一內,職工脫產培訓(含函授面授)時間不超過個月的,按每天每人元予以補助;集團公司統一組織的學歷教育班學員補助按原規定執行。
三、職工教育經費的管理
、嚴格實行預算管理制度。職工教育經費使用應由集團公司和礦(廠、處、公司等)兩級教委編制度預算草案,依照有關程序列入同級財務部門用款計劃,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審批后使用。
、堅持“專款專用、節約使用、節余結轉”原則。集團公司和礦(廠、處、公司等)職教經費必須按照規定建立使用專帳,并做到“?顚S、節約使用”,當度節余費用可結轉下度使用;禁止克扣、挪用和侵占職教經費。
、強化兩級教委對職教經費的管理。集團公司和礦(廠、處、公司等)兩級教委分別負責職教經費的管理工作;兩級教委主任負責職教經費的審批;兩級教委辦負責職教經費使用標準的審核。
、加強職工外培費用管理。職工外出參加各類培訓,須經集團公司和基層黨委會研究同意,培訓費、資料費由職工所在單位職教經費支出,住宿和差旅費由其他渠道支出;個人私自外出參加的各類培訓所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個人負擔。
5、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工資發放、統計管理工作的規定》(礦司XX[]號)的要求,加強工資(勞務)費用的統計工作。對聘請集團公司內部兼職教師的講課費,由相應教育部門報工資部門備案,對審稿費和班主任津貼一律由工資部門按工資審批規定辦理。
四、附則
本規定自文件下發之日起執行;本規定解釋權歸集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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