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追究管理規定 四、責任追究考核:對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或在調查中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以及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情況,不管是由于任何客觀原因,待事故查清后,單位或部門負責人及安全員應與事故責任人負同等負責,對于在執行公司的一些管理制度時,各部門各單位都要認真履行好自己的職責,當發生事故和被查出由于是人員責任心不強造成有嚴重安全隱患存在而還繼續運行,或者已對其它工作的正常開展造成影響或延期的情況,由公司分管領導組織對安生部當月的安全工作任務進行檢查,如安生部對所安排的任務有疏漏及失職行為,則安生部分管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應承擔一定的管理責任和領導責任,安生部負責對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如是部門或單位責任人員的管理不到位,則部門和單位責任人員包括安全專責將承擔相應管理負責和領導責任,最后在由各單位對班組和個人進行調查,待事故或事件查清后(對事故的處理由安生部組織好責任單位對事故原因及班組和個人進行責任調查,并按事故處理規定進行處罰),對班組長、安全員及事故或事件責任人按管理責任、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進行處理。
責任人的責任劃分為主要責任者、次要責任者、管理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經濟處罰:主要責任者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次要責任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管理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扣除當月績效工資的%。必要時還要給予相應行政處分:如發生事故除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實施細則》進行處罰外,并按公司《安全生產黃、紅牌處罰規定》對負責單位進行處理。由于工作責任心不強,構成重大安全隱患的也可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等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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