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堂教學安全制度
更新:2023-09-16 10:45:09 高考升學網
課堂教學安全制度課堂教學安全制度
、班主任、任課老師應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嚴格課堂教學管理,確保課堂教學安全。
、教師按時上下課,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離開教室,維持好課堂秩序。
、教師教育學生要講究方法,不剝奪學生上課權利,不能采用簡單粗暴的方法,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教師要關心學生出勤情況,做好點名工作,了解學生缺課原因,課后與班主任聯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時與學生激取得聯系。
、關心愛護學生,如遇學生身體不適,及時與班主任或激聯系,妥善處理。
、學生上課專心聽講,認真做筆記,積極參加教學活動,使用圓規、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上課時不隨便講話,不做小動作,不頂撞老師。
、上課期間,學生離開課堂必須征得上課老師同意,外出校門需班主任出具手續,門衛方可放行。
、學生因事因病請假,需具備有激簽名的請假條。
、下課鈴響后一分鐘內,結束上課,以免拖堂影響學生上廁所、活動和做好下節課準備工作。因拖堂造成學生爭先恐后上廁所而發生事故的,教師負全部責任。因拖堂影響下節課的,按教學事故論處。
、電教設備專人負責,操作規范,防止觸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