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黨支部工作實施細則 十二條 堅持黨管干部的原則,負責項目部干部的教育、考察、監督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黨委提出干部的任免意見和建議。
十三條 經常對黨員進行管理教育監督,健全和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考核和監督黨員切實履行黨員義務,保障和維護黨員權利不受侵犯。
十四條 密切聯系群眾,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和支部工作意見和建議,關心職工生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按照黨員標準接收新黨員,把好質量關.按時考察預備黨員和培養人黨積極分子。
十五條 經常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揭露改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蝕,保護廉潔自律,消除~,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和企業形象。
十六條 領導項目部工會、青團組織,支持他們依照法律、各自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發揮群眾組織在各項工作中的作用。
四章 工程項目部黨支部工作制度
十七條 項目部黨支部必須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和健全各項工作制度。
十八條 必須堅持重大問題集體討論制度。項目黨支部在搞好黨建工作的同時。要積極參與項目管理的決策,實行有效的保證監督。
、月度生產計劃、勞力安排、調配、使用及各項保證措施。
、項目工程施工內部承包方式,外用勞力的使用管理。
、項目部管理人員的使用,職工上崗和職工獎懲。
、生產作業組及職工的調整以及作業組長的使用。
、職工晉級、調資、評先。考工升級。
、職工工資獎金分配。
、職工生活福利方面的問題。
、項目部施工管理過程中有關辦法的制定和修改、變更。
、黨支部或項目經理認為應當研究決策的其他問題。
十九條 必須堅持重要工作情況通報制度。項目部重要工作用況,如領導成員在職權范圍內決定的重要事項,黨政主要領導之間必須及時通氣,溝通情況,統一思想,協調工作。
二十條 必須堅持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項目黨支部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和加強組織紀律性,既要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又要在重大問題上及時向上級黨委請示報告。
二、項目黨支部在研究決定重大問題時,不得超越職權決策,自行其事,不能隱情不報,必須建立請示報告制度。
、請示報告事項,必須在決策辦理之前上報,決不容許先斬后奏。
、報告事項。對項目工程管理中時效性較強,重大案件和突發性事件,以及遇到涉及面
廣,政策性強,影響面大的問題必須在發生或發現之后弄清情況,及時上報,對辦理過程中的最終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準確及時上報。
二十一條 重大問題決策方式。用于項目黨支部決定的問題,以黨支部名義提出,必須經黨支部集體討論,用于項目經理決定的重大問題,也必須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集體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