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三十二條 津(補)貼的管理
津(補)貼,仍按照現行的平天安人有關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
三十三條 有關假期及加班加點工資支付
員工在享受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其日工資標準均以崗位工資加技能工資作為計算基數;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員工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工資支付標準,按照《勞動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部發[]號)以及《中華人民和國勞動部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勞部發[]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十四條 員工工資增長機制
為維護員工的長遠利益,充分發揮工資對促進生產和提高效益的經濟杠桿作用,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我礦將根據經濟效益情況和公司的統一安排,每隔一定時期對員工檔案內技能工資適當調整。
十二章 員工的社會保障
三十五條 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各項社會保障政策,認真貫徹職工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等方面的法律法規。
三十六條 礦所屬各單位及員工個人,要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等各項社會保險費。
三十七條 對符合離(退)休條件的人員,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合格后上報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審批。凡經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確認符合退休者,自確認之次月起退出生產工作崗位,享受退(離)休待遇。
十三章 附則
三十八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參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文件執行。
三十九條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四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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