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規章制度范本四、差旅費按
業務需要按崗位職務分成如下幾個包干:
、享受總經理以上待遇的人員,差旅費實報實銷。
、享受副總經理和總工程師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元/日。
、享受部門負責人待遇的人員,宿費上限元/日,其他人員宿費上限元/日,另伙食補助元/天。交通費以經主管領導核準的交通方式依票據實報實銷。
、公司員工出差期間,確因工作需要宴請時,需經主管領導核準,依票據實報實銷,同時取消當日伙食補助。
、公司員工出差期間,因游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高密市會議中心使用管理暫行規定
高密市會議中心是為全市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提供會議服務的場所,為搞好會議中心的使用管理和會議服務工作,充分發揮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規定。
一、會議中心在市建設局和投資辦的領導下,開展會議服務工作,以“用戶至上,信譽一,服務周到,安全可靠”為服務宗旨,根據市建設局的統一安排,為使用單位提供良好的服務。
二、會議中心實行有償服務,收費標準為:一樓會議室元/次,制冷(暖)費元/小時;二樓會議室元/次,制冷(暖)費元/小時;接待室元/次。
三、對所有會議只提供音響、燈光、冷暖、開水、茶具等硬件設施服務,會標、茶、飲料、水果、香巾及會議服務人員等,由使用單位根據需要自行安排。
四、所有會議使用單位,均需持市建設局辦公室填發的《高密市會議中心使用通知單》,于會議召開前一天,到會議中心管理辦公室聯系會務事宜。會議結束后,由使用單位在《使用通知單》上填寫意見,辦理結算手續。
五、對未持《高密市會議中心使用通知單》聯系會務的單位,會議中心管理辦公室不予承接,建議其到市建設局辦公室辦理會議承接手續。
六、會議使用單位和所有與會人員應遵守會議中心的各項管理規定,進入會場請勿吸煙并關閉通訊工具,自覺愛護服務設施和用品。若服務設施和用品在會議期間有遺失或人為損壞的,由使用單位按價賠償。
七、會場燈光、音響控制室為設備重地,除會議中心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非請莫入。
八、使用單位和與會人員不得攜帶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害公安全的物品進入會議中心。與會車輛要按指定地點停放并自行管理。
工作過失責任追究辦法
一、為提高工作質量和辦事效率,保證工作人員正確、高效地實施管理與服務,防止工作過失行為發生,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工作過失,是指工作人員因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以致影響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貽誤管理與服務工作,造成不良影響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三、工作過失責任追究,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懲處與責任相適應,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四、工作人員在實施管理與服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工作過失責任:
、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應予受理、許可而不予受理、許可的;
、不予受理、許可不告知理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