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場兩級場務公開實施細則1、隊務公開欄
每月十日定期公開,遇重要事項隨時公開。
2、職工大會
需要進行解釋說明的重要事項或職工十分關注的焦點、難點,由隊長召集職工隨時召開。
3、廣播會
用于需要反復宣傳的重要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及一些長期性或時效性較強的內容公開。(暫無設備)
六 場(隊)務公開的具體程序
㈠ 場務公開具體程序
1、提出
由場務公開辦公室按場務公開的規定要求,提出公開內容及具體方案。
2、審查
場務公開領導小組對公開內容和具體方案進行審查,確定公開的具體內容和形式。
3、公開
由場務公開辦公室按具體要求進行公開。
4、反饋
場務公開辦公室要及時收集、整理職工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提出處置方案,并將情況反饋到場務公開領導小組。
5、整改
需要整改的項目,場務公開領導小組進行認真整改或督促整改。并把整改情況及時公開。
6、監督
場務公開監督檢查小組充分發揮監督考核作用。
7、歸檔
場務公開辦公室將公開情況、處理意見、辦理結果等材料統一歸檔、保存備查。
㈡ 隊務公開具體程序
1、提出
由隊務公開領導小組按隊務公開的規定要求,向場務公開辦公室提出公開內容及具體方案。
2、審查
場務公開辦公室對公開內容和具體方案進行審查,確定公開的具體內容和形式。
3、公開
由隊務公開領導小組按具體要求進行公開。
4、反饋
隊務公開監督檢查領導小組要及時收集、整理職工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提出處置方案,并將情況反饋到場務公開辦公室。
5、整改
需要整改的項目,場務公開領導小組督促隊務領導小組進行整改、及時公開整改情況。
6、監督
隊務公開監督檢查領導小組充分發揮監督考核作用。
7、歸檔
隊務公開領導小組將公開情況、處理意見、辦理結果等材料統一歸檔、保存備查。
本規定由場“場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林場場務公開領導小組
XX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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