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局納稅服務規程、統一受理環節。在辦稅服務大廳設立個服務窗口,其中一個為全程服務受理臺,將納稅人交辦的涉稅事宜統一集中到全程服務臺受理,使服務臺成為集受理和辦理為一體的綜合辦事窗口,并確定服務臺值班人員為全程服務首問責任人,統一受理或辦理各種涉稅事宜。凡納稅人前來辦理涉稅事宜,不必找相關科室及其經辦人,只需向服務臺提供有關材料,提出辦事申請,全程服務責任人對屬于國稅職能范圍內辦理的事項,均予受理。對于申請材料齊全能在當場辦結的即辦事項,由全程服務責任人即收即辦或陪同、指明納稅人到承辦人處當場辦結;對于申請材料齊全,但不能當場辦結的承諾事項,由全程服務人告知申請人權利、義務、承諾辦理期限和受理登記后出具《全程服務承辦受理單》,承諾辦結時限;對于申請材料不齊的,出具《全程服務涉稅資料補交清單》,待申請人補齊材料后受理。對于不能辦的申請事項以口頭(書面)形式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對于不屬于國稅受理范圍的事項,告知申請人向有關單位申請辦理。
、全程承辦環節。對受理的非即辦涉稅事項,經值班長確認,確定該項涉稅事宜所涉及的相關各業務科室人員和有關負責人為具體經辦人,由全程辦理責任人與具體經辦人通過《全程服務內部傳遞交接單》進行交接后,對所有承辦事項按征管流程進行傳遞、辦理,并由全程辦理責任人對辦理過程實施全程跟蹤,對發現各環節承辦部門在承諾時限內有未辦結情況的,應立即報告值班長。由值班長起草《全程服務事項督辦通知單》,經分管領導簽發后,發至承辦部門限時改正。各承辦部門必須建立全程服務登記冊,對接辦事項進行登記。對納稅人的交辦事項辦理完畢后,承辦方應及時回復,全程辦理責任人對辦理結果進行復核,并經由全程服務受理臺將辦理結果通知納稅人。承辦、回復過程要做好交接手續,明確責任。對需經二個或二個以上承辦部門辦理的涉稅事項,上一承辦部門在辦理結束后應立即移交下一環節,并做好交接簽字手續,以確保在對外服務承諾時效內完成。
、領導協調環節。為確保全程服務工作有序開展,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我局成立全程辦稅服務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全程服務運行工作,以加強對機關各職能部門之間的協調,不斷完善全程服務制度,協調解決全程服務中出現的問題。
(二)外部下企業服務
我局將抽調骨干力量組成流動服務小組,進行強化各項稅收知識和財務知識培訓,提高業務水平技能,并實行入戶服務。定期到企業宣傳稅法,傳送最新稅收政策,幫助納稅人建帳建證、納稅輔導,以及幫助企業進行會計知識學習和財務管理。在納稅人來電要求服務的情況下,流動服務小組要及時下鄉入戶服務。
五、全程服務監督機制
為了切實保證全程服務工作順利高效運行,建立起一種全心全意為納稅人服務的長效機制,我局從五個方面加強監督檢查,形成立體型監察網絡。一是由社會中介調查機光評監督。如果條件許可,舉辦"局外人"監督測評活動。在我局不干涉的情況下聘請社會中介調查機構對納稅人滿意度進行測評,具體調查事項由中介機構直接籌辦,以真正了解、掌握納稅人的實際想法和深層需求。二是由納稅人直接監督。由納稅人根據經辦人員的服務態度和辦事效率在"優、滿意、不滿意"評議表上打勾,按月進行匯總,凡被納稅人評為優的國稅干部按次數不同確定級別檔次給予物質獎勵;凡被納稅人評為不滿意的國稅干部,由紀檢監察部門調查核實后,給予通報批評并當月扣發獎金,終累計被評為“不滿意”次數最多者將作為本度末位淘汰對象的重要依據。三是由我局紀檢監察部門和內部兼職監督員全程監督。監察室和內部兼職監察員不定期但每星期必須進行一至兩次的檢查,檢查內容有服務態度、是否非正常離崗、向納稅人承諾事項的完成程度、ctais軟件文書傳遞過程中各崗位人員是否在崗等等,查到違規或違反紀律者書面通知其本人和其科室負責人,并按洞國稅監(XX)號文件規定給予處理。四是由值班長執行紀律監督。在實行辦稅流程“一條龍”服務時,建立值班長負責制度,處理日常事務,協調解決辦稅服務中出現的問題,并開展勞動紀律督查。五是由社會行風義務監察員(社會特邀監察員)協助監督。通過分發全程服務活動小冊子和在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進行廣泛公開宣傳,公布監督投訴電話,設立評議箱,聘請人大、政協等社會行風義務監督員進行不定期明察暗訪,將全程服務活動的施行置于組織、紀律、社會的監督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