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十五條在本公司服務以上滿者每給予特別休假天;服務以上未滿每給予特別休假天;服務以上未滿者給予特別休假天;服務滿者給予特別休假天,滿以上每增滿加給天,但至多以天為限。
十六條特別休假按以下手續辦理:
(一)每初(元月)由各單位在不妨礙工作范圍內,自行排特別休假日期。特別休假日期表一式兩份,一份留存原單位,一分逐級轉呈各部(室)經理(主任)核閱后送人事單位備查;
(二)特別假休假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填員工請假記錄卡),并覓妥職務代理人,辦妥職務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業務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時,可比照休假天數的薪金數額改為獎金,若干休假期間,因業務需要奉令銷假照常工作而不補休假者,亦比照其未休假天數的薪資額改發獎金。
十七條員工在休假之前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給予特別假:
(一)事、病假積計逾天者;
(二)曠工達天以上者。
十一、值班管理制度
一條本公司于節假日及每天工作時間外所辦一切事務,除由主管人員在各自職守內負責外,應另派員工值班處理下列事項:
(一)臨時發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二)指揮監督保安人員及值勤工作;
(三)預防災害、盜竊及其他危機事項;
(四)隨時注意清潔衛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五)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二條本公司員工值班,其時間規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時間止。
(二)節假日、日班,上午八時起至下午五時半止(可隨辦公時間的變更而變更);夜班,下午五時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時止。
三條員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門編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員按時值班。并在值日牌寫明值班員工的姓名,懸掛于明顯的地方。
四條值班員工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并須在本公司或工廠內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五條值班員工遇有事情發生可先進行處理,事后分別報告。如遇其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呈報并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六條值班員工收到電文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屬于職權范圍內的可即時處理;
(二)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立即聯系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三)密件或發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七條值班員工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個值班報告表,于交班時送主管領導轉呈核查,報告表另定。
八條值班員工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公司減少損失者,公司視其情節給予嘉獎。
九條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十條值班員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他員工代理并呈準。出差時亦同,代理者應負一切責任。
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值班可領取值班津貼,其標準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