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宿舍管理制度職工宿舍管理制度
為了使住宿員工更好地學習、生活和工作,維護職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職工單身宿舍條件的職工,經本人申請所在部門簽注意見,報廠審查批準后,由保衛部門登記(或總務部門)安排住宿,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住。
二、外單位住圍宿舍人員,必須自覺遵守管理規定,在進入圍宿舍住宿時,應將完備后的住宿手續,交宿舍所管單位保衛科查驗登記,后由該單位保衛科辦理住宿人員進出廠出入憑證,否則一律不準進廠住宿。
三、宿舍內部所有的公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四、住宿舍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五、愛護宿舍衛生,室內、過道、樓梯間保持清潔衛生,不準在室內外堆放垃圾,隨地大小便、亂丟果皮、紙屑和亂倒臟物以及在墻上亂畫,違者處以-元罰款,各室由勝安排每天輪流打掃室內清潔,凡不執行者,每次處以元的罰款。
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室內電燈定為一室一燈、一插座,燈泡在瓦以內(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并處以-元的罰款)。
七、廠內單身宿舍,凡室外安裝計費電表的,除不準使用電爐外,可暫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電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