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供電局合同管理辦法四十一條處理合同糾紛產生的補充協議書、調解書和法律文書應與合同及有關材料一并由合同管理部門歸檔,復印件由合同承辦部門備案。
七章合同檔案管理
四十二條局全部合同實行統一編號。合同承辦部門在合同定稿后應向合同管理部門取得合同編號。除供用電合同、安全合同編號另行規定外,其他合同編號見《平遠縣供電局合同編號辦法》(見附件)。
四十三條合同正式簽訂后,合同原件(正本)一份由合同管理部門保管,一份交財務部保管,一份留合同承辦部門保管,其它合同文本交合同對方。
合同承辦部門應負責將合同原件(正本)及其電子版、《合同審批表》(原件)、合同執行過程的往來函件、糾紛或爭議的處理情況記載等一整套有關材料送局合同管理部門備案,一后由合同管理部門交檔案管理部門歸檔。
為方便查閱和使用合同承辦部門應按本辦法四十六條規定,對合同實行備案并妥善保管。
四十四條局檔案室應設立合同存放柜,實行專柜管理。
四十五條合同備案包括以下資料:
(一)合同(副本)和電子版本。
(二)合同審批表(復印件)。
(三)履行情況記載。
(四)糾紛或爭議的處理情況記載及有關材料。
八章檢查與考核
四十六條局合同管理部門在每的月日前負責對各職能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與考核。
四十七條局可對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成績者,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表彰和獎勵。
四十八條違反本辦法規定訂立合同,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追究直接責任人的經濟或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未簽訂書面合同而用口頭或簡單便函協議代替,或者合同尚未生效即擅自履行合同,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者。
.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定,訂立無效合同、重大缺陷合同,或變更、解除合同結果不利,造成企業經濟損失者。
.發生合同糾紛隱瞞或不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或不及時采取措施,造成企業經濟損失者。
.工作懈怠而喪失仲裁、訴訟和申請強制執行時效,造成企業經濟損失者。
.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提供虛假資料的,與對方惡意串通或私收賄賂,造成企業經濟損失者。
.使用非法手段簽訂合同,造成企業經濟損失者。
九章附則
四十九條本辦法自頒布發之日起生效。
五十條本辦法由局合同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