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各管理部門職責七條負責信貸資產質量控制計劃的編制及組織實施。
八條負責組織實施對信貸業務風險的過程控制和貸后管理;
九條對轄內信貸業務綜合運營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向信貸業務經營部門提出信貸業務營銷與管理的綜合指導意見,并對信貸業務風險進行預警、監測、檢查和分析;
十條對重點行業、區域、客戶和信貸品種進行跟蹤監控和系統性風險研究,為信貸審批和經營決策提供預警、防范風險的指導性意見;
十一條負責對人民銀行登記咨詢系統的管理與維護;
十二條信貸業務人員的培訓和交流;
十三條負責與對口上級部門和本地相關部門的溝通與聯系。
九章稽核部職責
一條對會計、出納、信貸、特約匯兌、聯行結算制度的執行情況和業務辦理情況進行稽核。
二條按儲蓄或集體存款業務的政策、制度和管理規定的要求,對業務的辦理情況進行稽核。
三條對各項財務收支的執行情況,利潤指標的完成情況以及財務決算和會計報表的真實性、準確性、合規性和合法性進行稽核。
四條按電腦系統管理的有關要求監督落實各項機房管理、網絡安全措施,并做好數據備份工作的監督落實。
五條對有價證券、印章、密押、重要空白憑證的保管、領用、使用銷號、交接情況進行稽核。
六條對網點內控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稽核,協助安全保衛部門做好監控錄像抽查。
七條對社內人員調動、離任進行稽核,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專項性的檢查工作。
八條領導、組織派駐各社稽核特派員開展各項工作,按工作要求制定專項檢查方案,并監督實施。
九條按上述工作范圍和任務,有針對性地組織、落實各項工作,并按有關工作要求組織專項稽核。
十章營業部職責
聯社營業部承擔聯社本部直接經營的各項業務結算及聯社屬下各鎮社的會計核算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一條負責聯社本部直接經營的各項業務的結算、資金清算、現金出納、賬戶管理和會計核算等各項工作;
二條負責聯社直屬網點、儲蓄專柜及保管箱專柜的管理,指導各鎮信用社的業務操作,制定統一的業務規范;
三條負責系統內資金頭寸調撥和資金匯差清算的核算及對帳、人民銀行賬戶管理等;
四條負責本系統廣州大同城及五邑同城票據交換及資金清算業務;
五條負責本系統全國特約匯兌和省轄聯行業務的接收、發送、資金匯劃及清算業務;
六條負責系統內往來資金、通存通兌交易資金的核算;
七條負責聯社指定代理業務項目的資金匯劃、清算和核算管理;
八條負責聯社集中庫的管理,負責各鎮社及直屬網點的現金調撥核算;
九條編制并及時報送各類相關財務會計報表和統計報表;
十條配合信貸、財會等部門,做好信貸資金的管理、運作和收息、收貸、財務、費用開支及現金管理工作;
十一條負責與本地相關部門的溝通與聯系;負責收集與本部門相關的信息資料,并加以匯總、分析,與有關部門享,并及時向領導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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