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監局規范化服務細則藥監局規范化服務細則
一章 總 則
一條 為建立規范化服務型政府機關,推進機關工作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結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細則。
二條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嚴格依法行政,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各自職權范圍內,獨立負責地做好工作;要進一步轉變職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風,實行規范化服務,提高行政質量和效率。
二章 組成人員及其職責
三條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工作人員包括:局長、副局長、機關黨委書記、紀檢組長、巡視員、助理巡視員;各處處長(主任、總隊長)、食品安全監察專員、副處長(副主任、副總隊長)、調研員、助理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科員、辦事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四條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局長負責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
五條 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副局長主持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局長辦公會議。
六條 局長代表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向省政府報告工作,并受省政府的委托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省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副局長受局長委托代表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向省政府匯報某一方面的工作。
七條 副局長、機關黨委書記、紀檢組長按分工負責處理分管工作,受局長委托,負責其他方面的工作或專項任務。
八條巡視員和助理巡視員按分工協助局長和副局長工作,對重大問題提出建議。受局長、副局長委托,承擔其他方面的工作或專項任務,代表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出席各有關會議。
九條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的新聞發言人由局長或局長委托的副局長擔任。
十條 局長外出期間,由局長委托的副局長代行局長職責。
十一條 局機關各處(室)處長(主任)負責本處(室)的全面工作,其他工作人員按各自的職位職責從事具體工作。
十二條 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務院、省政府的決定、命令,在本局的職責范圍內行使職權。
三章 決策程序
十三條 依據法律、法規的要求和規定的權限,按照《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黨組議事規則》進行決策,對涉及的重大事項經過局黨組會集體討論決定并按程序對外公布。
十四條 全局五以上長遠規劃或度工作計劃、度資金預算安排、度工作目標和需要報請省人大通過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以及其他重大事項和重大決策,必須經局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
十五條 各處(室)提請局長辦公會討論決定的重大決策事項和建議,必須以全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發展規劃為依據,提交討論前應與有關處室或部門充分協商,形成一致意見。對涉及全省性、全局性、長遠性和公眾利益的食品藥品監管系統行政管理的重大決策事項,事前應經過專家咨詢論證,并采取社會公示或聽證會等形式廣泛聽取有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十六條 局長辦公會議決事項,應形成會議紀要,由局辦公室負責跟蹤檢查,督促辦理。各市(州)局、各直屬單位、機關各處室和全系統工作人員必須堅決貫徹落實全局的各項決策和工作部署。
四章 行政要求
十七條 各市(州)局、各直屬單位、局機關各處(室)要堅持依法行政,嚴格按照法定權限、程序行使行政權,強化工作責任,規范行政行為,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