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大學)預算管理操作規程(一)度預算的追加(減)有兩種情況:
、因國家政策、事業計劃和任務較大變動引起的預算調整,有關部門(歸口管理部門)提出調整報告,報經財務部門審核、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按規定程序報自治區財政廳審批。計財處根據自治區財政廳批復調整度預算。
、在學校總收入允許范圍內,校內需要追加預算支出,由項目負責部門以書面形式向財務部門提出項目申請報告,經財務部門初審后,萬元以上的報經校長辦公會審議;個別急需、額度在萬元以下的可由分管財務校領導審批。計財處根據相關會議決議或校領導批示調整校內預算支出,并報自治區教育廳備案。以上情況均由經費使用部門提出調整意見,落實資金來源,確保預算度收支平衡。
(二)預算項目間的資金轉移,須由經費使用部門(歸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報經財務部門審核、分管校領導簽批后執行。
五、終決算
按照自治區教育廳的整體部署,財務決算期間計財處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掌握財務報告編制工作的政策規定和編報口徑,制定決算報告工作計劃。
(二)書面通知各有關部門、征詢決算報告中涉及的基本數字。
(三)清理各部門往來款項,逐項寫出往來款項清理清單。
(四)核對財政撥款數、預算外資金上繳數和返還數額是否正確。
(五)與教務處、圖書館、后勤管理處核對各項財產物資的賬面數,對盈虧、出入及基建交付工程的財產物資及時進行賬務處理,保證賬賬、賬實相符。
(六)在清理的基礎上核對賬目、終轉賬、結賬及輸出全會計帳簿、報表。
(七)編制財務決算報告及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應做到數字和文字相結合,全面分析預算度的財務情況,睜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八)財務報告形成后上報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校長簽字后上報自治區教育廳。
(九)寫出度預算執行情況分析,為下度單位預算管理和自治區主管部門宏觀管理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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