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大學)預算管理辦法(二)在學?偸杖朐试S范圍內,校內需要追加預算支出的項目,須由項目負責部門以書面形式向財務主管部門提出項目申請報告,財務主管部門初審后,萬元(含)以上的報校長辦公會審定,萬元以下的由分管財務校領導審批。計財處根據相關會議決議或校領導批示調整校內預算,并根據需要報自治區財政廳備案。
(三)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由于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原定預算預計不周,預算支出項目間發生此余彼缺情況時,調整應遵循下列原則:一是調劑權限必須與審批權限一致;二是調劑只能此增彼減,不得突破預算;三是調劑須有利于提高效益,促進工作。調整的程序是由經費使用部門(歸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報財務主管部門,由財務部門據情況報分管校長或校長辦公會審定后執行。
七章決算
二十六條&n
bsp;計財處在度終了,要按照《會計法》、《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要求進行終清理、轉賬、結賬并編制會計決算報表。決算報表的編制要做到數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二十七條決算報表完成后,須提交校長辦公會審查、批準后上報自治區教育廳。
二十八條審計部門應依法對學校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進行審計監督,并出具審計報告。
八章附則
二十九條學校預算度自月日起至月日止。
三十條本辦法的具體執行規程見《某大學預算管理操作規程》。
三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計財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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