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黨政中層干部實行競聘上崗的暫行辦法、競聘者填寫競聘書。在規定時間內由競聘者自己將崗位競聘書投到票箱,每個人限填三個志愿。
、資格審查。組織部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匯總公布各崗位的競聘人選(不公布競聘人員姓名)。根據公布情況,競聘人員對自己原競聘崗位可進行一次調整。待二輪資格審查結束后,學校再匯總公布各崗位的最終應聘情況,并確定正式應聘人眩
、黨委按崗位應聘人數及應聘人員具體情況決定公開答辯的人眩
、學校聘任時,如存在條件不夠成熟等因素,將按照工作需要并結合個人志愿,對應聘正處職者可先聘為副處職主持工作,對于應聘副處職者可先聘為代理副職(如代理副書記、代理副院長等)或助理職務。
三章聘期和待遇
八條此次中層干部的聘期為。如工作需要,按組織程序可安排新的崗位。聘期內實行度目標責任制管理。
九條聘期內,受聘人員享受所聘崗位的各項待遇。
十條受聘人員的原身份不變(指干部、工人),聘任期滿或解聘后恢復原身份待遇。
四章續聘、解聘、辭聘
十一條聘任期滿,經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時,可以續聘。
續聘程序:正處職干部由組織部考察后提出建議,黨委會研究決定;副處職和助理級干部由部門正職提出建議,經組織部考察、預審后,報黨委會研究決定。
十二條解聘。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解聘。
、聘期內未完成度責任目標。
、工作失職,使學;虿块T遭受較大損失。
、犯有嚴重錯誤,受到行政或黨內記過以上處分者。
、聘期內考核結果在基本職稱以下(含基本稱職)。
、工作業績平庸,不能積極履行崗位職責,工作狀態差。
、聘任期間,有更適合該崗位任職的人眩
、其他情況,如工作需要、機構撤銷合并后,所聘任的職位或職數不存在了,等等。
解聘程序:正處職干部由組織部考察后提出建議,黨委會研究決定;副處職和助理級干部由部門正職提出建議,組織部考察、預審后,報黨委會研究決定。
十三條辭聘。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人可以向學校提出辭聘:
、實踐證明,難以勝任崗位工作或不適合發揮個人專業特長。
、認為現崗位職、權、利得不到保障,難以開展工作。
&nb
sp;、出現意外情況,無法繼續開展工作,本人認為需要辭聘。
辭聘程序:個人向組織部提出辭聘申請書,闡明辭聘理由。學校在收到辭聘申請書一個月內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辭聘的決定,并對本人作出答復。
五章其它事宜
十四條未聘任的原黨政中層干部的崗位安置和待遇:凡是具備教師任職資格的,原則上轉到專職教師崗位任教,享受相應專職教師的各項待遇。不能擔任專職教師者,如男滿周歲或女滿周歲,則改任相應級別的調研員,仍在原單位工作,享受相應級別的周研員待遇;男不滿周歲、女不滿周歲者安置到有關管理崗位或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享受相應崗位的待遇(不改任相應級別的調研員,保留現有待遇至實施新的校內分配制度)。,